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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省教育厅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1-2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抽查的通知》(教办高〔2018〕783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第二组于2018年11月22下午对我校教学实验室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重点部位的方式,抽查我校基础部和药学系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依据省教育厅〔2018〕467号文件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学校成立有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较为全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完善。检查过程中校领导亲自参加检查会议并陪同检查。

2、管理制度较为完善。校、系两级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均已装订成册,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3、运行机制比较规范。学校和系(部)签订有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职责明确;学校对系(部)教学实验室有年度检查、学期检查和专项检查通报;涉及其他方面的安全责任也很明确。

4、实验废弃物处理合规合法。化学实验后废弃物有分类容器,动物实验后有冰柜暂存,最终处置方面与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了环保无害化处置合同。

5、基础部教学实验室管理比较规范,涉及化学品使用的实验室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存在问题

1、规章制度方面

一是系(部)制订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些不够认真严谨,如关于奖惩方面的规定不符合实际;二是制度比较虚,可操作性不强,如安全应急预案。

2、消防安全方面

一是实验室缺乏灭火器或灭火毯、灭火沙桶等消防设备;二是灭火器材放置点无醒目标识;三是逃生路线无楼层示意图;四是楼梯间门口上方无逃生通道标示。

3、水电安全方面

一是药学系实验室洗眼喷淋装置固定不牢,水不通;二是无日常巡查记录;三是实验室内水龙头漏水。

4、化学安全方面(主要是药学系实验中心)

(1)实验室门口安全责任人信息缺责任人手机号;

(2)化学实验室内水槽旁没有配置洗眼装置;

(3)化学实验用药品放置在实验室内;

(4)实验操作台上放置有实验未用完的药品;

(5)实验操作台上物品、药品混杂,酒精与酒精灯放置在一起,有易燃隐患,且酒精随意放置在实验室内;

(6)化学实验室内放置药品柜存放药品,且药品柜不合格;

(7)化学药品柜内不同性质药品存在混放现象,干湿未分离;

(8)准备室内存放有纸箱等杂物,且堆放混乱;

(9)危化品仓库现有药品摆放不规范,存在混放现象,干湿未分离,酸碱未分离,且缺少防爆柜、防毒柜;

(10)危化品仓库门不符合要求,且无监控设施。

三、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依据省教育厅〔2018〕467号文件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的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实验设备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