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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2年度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0-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及实验(实训)教学需要,请将2022年度的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于20211231前报送实验设备处。

一、基本原则:

1、拟购置的实验(实训)设备应当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开设的实验(实训)项目实际所需,经系(部)内进行论证后形成一致意见方可上报。

2、品种和数量既要满足实际需求又要防止重复购置。

二、申报程序:

1、各教研室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所需设备的缺口情况,制订拟增购或新购的设备购置预案(主要是设备名称和数量),然后进行市场调研,货比三家,形成购置方案(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和预算采购价,不含技术参数)。

2、将购置方案报系(部)领导,由系(部)领导组织本单位任课教师和相关实验(实训)教师对拟购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3、将论证意见提交党政联席会决定,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技术材料可在网上公示)进行公示七天。

4、公示结束后完善最终的购置方案,形成2022年度实验(实训)设备初步购置申请拟购置设备汇总表表格在实验设备处网站下载区)纸质版盖系(部)公后章报我处,电子版请通过钉钉系统直接发给设备处王斌。

5、根据学校招投标科转发的《南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宛财购202110号文件内容要求,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即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需要同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详见文件)。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