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期开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省教育厅秋季开学安全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秋期开学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做到规范实验,安全实践,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特进行开学前后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
 一、检查对象:各系(部)本期正在使用的实验(实训)室。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校、系、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体系。 
 2.是否制订了针对所有实验人员(含新入职教师及新生)的实验室安全培训计划并已开展实施。 
 3.是否已建立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包括各类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有毒有害化学品,各类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危险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风险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分级分类;高风险等级实验室的备案与监督;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按等级实施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评估、条件保障等管理)。 
 4.在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时,是否有安全风险分析及制定相应防护措施。 
 5.是否有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建设、使用、转让涉及重要危险源实验室或设备等情况发生。 
 6.是否存在违规购买、存储、使用、运输、转让或处置重要危险源情况发生。 
 7.是否在实验室内使用超出其安全许可范围的实验材料、设备或进行超出其安全等级的实验活动。 
 8.是否存在未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落实重大设施设备(包括存储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危废贮存站,备案生物实验室,涉源场所,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定期环评、检测、监测、维保等情况。 
 9.实验室内是否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或大量使用危险气体且无气体浓度报警措施或通风设施不合格;或超规使用危险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 
 10.实验室是否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落实应急与急救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三、检查人员: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四、检查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4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五、检查方式:采用不搞接待,直奔现场(实验室)的方式。实地查看后,填写记录表。
 六、检查结果应用:
 1、现场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直接反馈给系(部),督促限期整改。各系(部)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好整改记录。
 2、发现安全问题较多,管理不善的实验室予以通报,并在年度教学工作考评中,扣减有关实验室制度建设及落实指标中的计分。
  
  
 附件:秋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抽查表
 
  
   
    
     | 序号 | 时间 | 抽查单位 | 
    
     | 1 | 9月3日上午 | 基础部、临床系 | 
    
     | 2 | 9月3日下午 | 口腔系、医技系 | 
    
     | 3 | 9月4日上午 | 药学系、中医系 | 
    
     | 4 | 9月4日下午 | 卫管系、健康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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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