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期中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4〕248号)精神,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做到规范实验,安全实践,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特进行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检查对象:各系(部)本期正在使用的实验实训室
   二、检查重点:
 1、危化品的使用情况(领取、保存、使用、数量、记录等)。
 2、危废液的存放。
 3、实验室设备电路(是否老化、损坏)。
 4、实验设备用电是否过载。
 5、实验耗材的使用。
   三、检查人员: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教务处工作人员。
   四、检查时间:5月8日—5月16日。
   五、检查方式:采用“三不一直”形式检查。
       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搞接待,直奔现场(实验室)。
       实地查看后,填写记录表。
 六、检查结果应用:
 1、发现有关安全隐患问题,直接反馈给系部,督促整改。
 2、安全问题较多,管理不善的实验室予以通报,并在年度教学工作考评中,扣除系部“实践教学育训力”指标中的相关得分。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