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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培训:高校如何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发动实验室相关人员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检查占据着重要地位。检查具有检验和考查之意,安全检查就是对实验室各项科研教学活动存在、存在的各种因素,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也就是把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

要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首先应明确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项目类别和检查内容:

1、责任体系

1.1 学校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组建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并且由学校与院系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1.2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任命院系党政负责人为本学院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由院系牵头,和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1.3经费保障

学校层面执行每年的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并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并且落实重要安全隐患整改的经费。

院系层面自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

1.4队伍建设

学校层面配备专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可以由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或学生组成实验室安全督查/协查队伍。

各级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则应在一年内接受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佐证。

1.5其它

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控预警系统。并且建立完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备查或便于自行查找。

 

2、规章制度

2.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层面应制定校级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学院层面应制定各类院系级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且明确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细则。

 

3、安全宣传教育

3.1安全教育活动

学校应不断改进并完善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开设实验室安全的必修课或选修课,每年开展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院系则应根据本学院的教学特色开展专业的安全培训活动、具有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并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

3.2安全文化

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全海报、安全文化月、安全专项政治活动等形式,建设适合学校特色的安全文化,编印学校实验室安全手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4.安全检查

4.1危险源辨识

校级和院系级应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对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张贴明确的警示标识;并建立针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

4.2安全检查

学校各级都应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学校层面每年不少于4次,院系层面每月不少于1次,留存检查记录。而对于高危实验室物品或高风险场所,则应开展专项检查。

实验室级则应建立每日值日台账,并为安全检查人员配备专业的防护和计量用具。

4.3安全隐患整改

对于安全检查中检查出的不符合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相应责任人,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4.4安全报告

学校对于安全检查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通报,院系则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记录。

 

5.实验场所

5.1场所环境

具有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张贴安全信息牌,明确场所内的安全风险点、安全责任人、涉及的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做到及时更新。

实验场所应具备合理的安全空间布局,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不堵塞,各类设施设备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5.2卫生与日常管理

实验室内应分区明确、各区相对独立;保持实验环境的整洁卫生;建立实验室卫生安全值日制度,并按实际签核记录。

5.3场所其它安全

对所有实验室都登记造册,针对危险性实验室配备相应的急救物品,废弃的实验室则应张贴明显标识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6.安全设施

6.1消防设施

实验室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醒目处张贴紧急逃生疏散图,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

6.2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

存在可能受到化学或生物伤害的实验场所,应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保证可正常使用,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

6.3通风系统

有通风需要的实验场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配置合理、使用正常、操作合规。

6.4门禁监控

重点场所应设置门禁和监控设备,并与实验室准入制度相匹配,并设专人管理。

6.5实验室防爆

存在爆炸危险性的实验场所,应符合防爆设计要求,并妥善防护具有爆炸危险性的仪器设备。

 

7.基础安全

7.1用电用水基础安全

实验室用电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易燃易爆场所则应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并且保障进水系统的布置合理、运行正常。

7.2个人防护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穿着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并定期维护检查,保证有用性。

7.3其它

进行危险性实验,必须同时具有至少两人在场。实验前后应整理实验室台面,保持实验环境的整洁干净,并做好实验场所的使用登记记录。

8.化学安全

8.1危险化学品采购、验收、发放

只向具有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爆炸品的购买程序合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购买前须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8.2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

实验室的化学品应建立动态使用台账,药剂存放应科学有序,危化品总量应合乎要求,药品标签应完整清晰。

8.3实验操作安全

制定危险实验、危险化工工艺指导书、应急预案,危险化工工艺和装置应设置自动控制和电源冗余设计,做好有毒和异味废气的收集和防护。

8.4管控类化学品管理

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爆炸品单独隔离,限量存储,使用、销毁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执行,麻醉品和精神类药品储存于专门的保险柜中,有规范的领取、使用、处置台账。

8.5实验气体管理

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建立气体钢瓶台帐;气体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设置必要的气体报警装置;气体管路和钢瓶连接正确、有清晰标识。

 

8.6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

化学废弃物由具备资质的单位(企业)签约处置,学校有统一的化学实验废弃物标签,配备化学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

8.7危险品仓库与废弃物中转站

学校建有危险品仓库、化学实验废弃物中转站,对废弃物集中定点存放。

8.8其它化学安全

学校有统一的试剂标签,不使用破损量筒、试管等玻璃器皿,盛放配置试剂的烧杯、烧瓶不得无盖放置。

 

9.生物安全

9.1实验室资质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研究的实验室,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等级资质;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须向卫生或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在规定等级实验室中开展涉及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

9.2场所与设施

实验室安全防范设施达到相应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求,各区域分布合理、气压正常;配有符合相应要求的生物安全设施。

9.3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

采购或自行分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须办理相应申请和报批手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妥善保存和严格管理。

9.4人员管理

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和研究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为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工作人员须提供适宜的医学评估,制定相应的人员准入制度。

9.5操作与管理

制定并采用生物安全手册,有相关标准操作规范;开展相关实验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实验操作合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

9.6实验动物安全

实验动物的购买、饲养、解剖等须符合相关规定,动物实验按相关规定进行伦理审查,保障动物权益。

9.7生物实验废物处置

生化废弃物的处置应有专用集中场所,生化废弃物的处置应满足特殊要求。

10.辐射安全

10.1实验室资质与人员要求

涉源学校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涉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定期参加职业体检。

10.2场所设施与采购运输

辐射设施和场所应设有警示、连锁和报警装置,涉源实验场所每年有合格的实验场所检测报告,学校设有专门存放放射性废弃物的容器和暂存库,放射性物质的采购、转移和运输应按规定报批。

10.3放射性实验安全及废弃物处置

各类放射性装置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规程、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遵照执行;放射源及设备报废时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置方案或回收协议。

 

11.机电等安全

11.1仪器设备常规管理

建立设备台帐,设备上有资产标签,实名制管理;大型、特种设备的使用需符合相关规定;仪器设备的接电和用电符合相关要求;特殊设备应配备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11.2机械安全

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可靠接地;操作机械设备时实验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铸锻及热处理实验应满足场地和防护要求;高空作业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

11.3电气安全

电气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用电安全规范,操作电气设备应配备合适的防护器具。

11.4激光安全

激光实验室配有完备的安全屏蔽设施,激光实验时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

11.5粉尘安全

大量粉状物质的储存与使用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产生粉尘的实验场所,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保证实验室粉尘浓度在爆炸限以下,并配备合适的灭火装置。


12.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

12.1起重类设备

额定起重量大于规定值的设备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检验单位须有相关资质;起重机械需定期保养,设置警示标示,安装防护设施。

12.2压力容器

规定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检验单位须有相关资质;压力容器的存放区域合理,有安全警示标识;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的气罐满足防爆要求;压力容器应有专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使用登记。

12.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规定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检验单位须有相关资质;压力容器的存放区域合理,有安全警示标识;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的气罐满足防爆要求;压力容器应有专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使用登记。

取得《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操作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12.4加热及制冷装置管理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满足防爆要求,冰箱内存放的物品须标识明确,试剂必须可靠密封,冰箱、烘箱、电阻炉的使用满足使用期间和空间等要求,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电炉或者电吹风须有安全防范举措。

 

二、实验室安全自查

安全检查是独立于本实验室外的其他人员,也可以解释为“第三方”检查,那为了在“第三方”检查前查找出本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则需要优先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活动。实验室安全自查活动内容包括:

1、管理制度与责任体系

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制定符合本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与人员准入制度、安全报告制度。并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如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月等。

2、设施与环境

仪器设备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运行环境安全良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完好有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整洁。

3、实验管理

对实验过程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人员充分了解危险风险和防护措施;实验过程中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禁止不合格实验材料和仪器设备进入实验室;仪器设备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实验室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4、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

落实“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学校集中管控化学品按规定购置、领用、暂存、使用;台账清晰,帐物相符,使用记录完整;少量多次购置,不得大量存放;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规定收集处置。

5、实验室特种设备

气瓶、压力容器的存放、使用符合安全规定;气瓶的充装符合有关规定;实验室用起重机械年检、保养、使用等管理符合有关规定;特种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具有相应资质。

6、辐射安全

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储存与使用符合安全标准;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管理和使用人员具有相应资质。

7、生物安全

具备与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适应的设施和管理措施;能够为工作人员提供与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应的保护措施;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8、其它安全

高温、低温、高速、激光等特殊设备管理规范;个人安全环保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