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起草学校实验(实训)室与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报上级领导审核;
二、协助中心领导进行考勤、统计及各类总结材料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参与实验(实训)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四、参与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批工作,协同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合同审核和组织验收工作;
五、负责编制实验用低值耐用品及耗材(含实验用动物)购置计划,报学校批准后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处实施;
六、负责实验(实训)室安全方面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同保卫处及各有关单位定期检查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七、完成学校和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交办的各项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