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学校2011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实验(实训)室建设,确保学校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有省级实验(实训)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的系(部),组织各相关实验(实训)室,对照《专业实验(实训)建设项目任务书》,核查现有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并将核查情况于3月15日以前报送实验设备处。
1. 依据《专业实验(实训)建设项目任务书》的仪器设备配置,如果现有仪器设备配置不足,请列出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厂家和参考价格,以便及时安排采购。
2.各系(部)报送的材料应由系(部)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字。
特此通知
南阳医专实验设备处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