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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9年春学期教学实验用耗材和低值耐用品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2-24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上报2019年春学期教学实验用耗材和低值耐用品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2018-2019学年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计划,按照教学进度计划安排,结合新修订的课程标准,请把本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教学实验课需要的实验耗材和低值耐用品计划于2019年1月3日前报送到设备处。

一、基本原则:

1、实验用耗材和低值耐用品的数量应当紧密结合课程标准的实验要求逐项进行统计,然后根据实验班级多少、次数进行汇总。

2、品种和数量既要满足实验要求又要防止浪费。

3、制定采购参数时应当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二、申报程序:

1、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标准提出实验用耗材具体使用计划(主要是品名和数量)报给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和相关实验(实训)教师进行论证;论证后将所有耗材汇总上交到实验(实训)室主任处。

2、实验(实训)室主任将各个教研室主任上报的耗材进行分类汇总、审查,对重复的进行调整,并提出采购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3、低值耐用品和实验(实训)室公共用品由实验(实训)室提出,交实验(实训)室主任汇总并提出采购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4、各个实验(实训)室主任将汇总的材料报系(部)教学办主任进行汇总、调整,最后报系(部)领导审核、统筹、把关,无误后签署意见。

5、系(部)教学办(或实验实训室)根据系(部)领导签署的意见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对汇总的耗材、低值耐用品(包括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报设备处(多页须加盖骑缝章)。电子版请发设备处邮箱nyyzsbc@126.com。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