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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培训:宛医专校字〔2024〕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6-17 [来源]: [浏览次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42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强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艰巨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把实验室安全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建立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加强教学与科研项目安全审查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源监控机制、隐患排查长效治理机制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等;认真细致地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杜绝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改善实验室安全环境,确保实验室设备设施正常,符合基本安全要求,加快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营造安全和谐运转有序的教学科研环境。

三、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并指导全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作为副组长,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作为重要领导责任人担任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与党政办、法制办、总务处、保卫处、科研处、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各系)共同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柳明伟    

副组长:刘    刘金云  杜晓平  郭延东  刘荣志

秦玖刚

 员:王        常梦星      王宇卿

周玉金  李坤贤  各系(部院)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刘荣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常梦星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组长受组长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2.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跨部门、跨单位的协调,总结上一阶段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组长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3.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执行部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的决议。

5.学校党政办负责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转档案中心保存各种原始记录、会议档案,并将会议决议向全体成员通报。

6.组长可委托副组长临时主持领导小组的工作。

7.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负责,有责任向校党委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划分管理责任边界,明确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使用责任和监督责任。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实验室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定期安全督查,督促校属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组织和校属各单位、各部门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制。督导检查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4.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与调查。

5.负责对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惩。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制定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的购置、保管、领用、使用、处置等环节各项措施的实际实施;指导落实实验废弃物的暂存、处置方式;督导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对行业部门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标准和要求,组织我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依据实验室安全设施、环境条件及个人安全防护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落实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环境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

4.定期、不定期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落实奖惩措施。

5.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及时整改,防止造成安全事故。

6.负责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7.完成其他实验室安全管理临时性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1.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并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单位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所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验室管理人员、从事实验实训教学的专兼职任课教师及从事科研实验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是本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统筹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中,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学校明确一个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配合落实工作;学校各系部要尽到主体责任,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的闭环管理。确保实验室每个房间专人专管、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岗位或个人。各实验室负责人作为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3.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实验实训项目的负责人须对实验实训项目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

(二)务求实效,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实验室安全检查,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

2.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各部门要对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3.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凡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教学、科研项目,应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4.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由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统筹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并建立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和所涉及的主要危险源必须在实验室门外的安全信息牌上标明,并及时更新。其次,学校会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制定并落实不同等级的管理要求,并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及时保障实验室安全建设与投入。

5.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应对重要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动物及病原微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高温高压容器等)进行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采购和运输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储存要有专门储存场所并严格控制数量,使用时应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和详细记录,实验后产生的废物应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学处置。应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档案,并制定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

6.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详见附件2,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保证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应定期检查实验室各类消防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的有效性。

7.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出现实验室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实报告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

(三)持之以恒,狠抓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培训

1.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各种途径大力宣讲普及实验室安全常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做到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入脑入心”,达到“教育一个师生、保全一个家庭、幸福整个社会”的目的。要把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教育培训责任。

2.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能力培训。学校各级领导要具备基本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维护使用,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动物及病原微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高压容器等各种危险源的专业,应逐步将实验室安全教育有关课程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工作条件保障

(一)经费保障加大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加强实验室安全保障队伍建设,调整配备充足的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并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切实有效执行。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实验室安全的使用特点,落实通风系统(包括通风橱、排风量、废气处置等)、气路与气瓶柜、试剂柜、实验台、防震防磁、噪声控制和生物安全柜等设施设备的特殊要求,对不符合安全标准不适宜开展实验的,进行整改。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监控预警系统,促进信息系统与安全工作的深度融合。各设有实验实训室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物质保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建立能够保障实验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

六、工作奖惩机制

(一)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学校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能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

(二)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学校对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对于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各单位、各部门的权限和职责分别向学校提出问责追责建议。

 

附件: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2.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应急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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