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1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7号)通知精神,我校需要填报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各类数据及相关情况。由于今年报表变化较大,需要收集基层数据后汇总上报,因此将具体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月20日18:00。
二、填报要求:
1、严格按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要求内容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有关填写内容问题请参阅教育部《针对大家关注的几点问题的回复》及《安全年报填写有关说明》,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王斌。
三、填写数据上报方式:电子版一律通过钉钉系统发送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王斌,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交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备案,所有填写内容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纸质版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2、教育部《针对大家关注的几点问题的回复》
3、《安全年报填写有关说明》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