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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期开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02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4年秋期开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省教育厅秋季开学安全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秋期开学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做到规范实验,安全实践,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特进行开学前后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

一、检查对象:各系(部)本期正在使用的实验(实训)室。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校、系、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体系。

2.是否制订了针对所有实验人员(含新入职教师及新生)的实验室安全培训计划并已开展实施。 

3.是否已建立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包括各类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有毒有害化学品,各类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危险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风险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分级分类;高风险等级实验室的备案与监督;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按等级实施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评估、条件保障等管理)。

4.在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时,是否有安全风险分析及制定相应防护措施

5.是否有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建设、使用、转让涉及重要危险源实验室或设备等情况发生。

6.是否存在违规购买、存储、使用、运输、转让或处置重要危险源情况发生。

7.是否在实验室内使用超出其安全许可范围的实验材料、设备或进行超出其安全等级的实验活动。

8.是否存在未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落实重大设施设备(包括存储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危废贮存站,备案生物实验室,涉源场所,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定期环评、检测、监测、维保等情况。

9.实验室内是否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或大量使用危险气体且无气体浓度报警措施或通风设施不合格;或超规使用危险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

10.实验室是否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落实应急与急救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三、检查人员: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四、检查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4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五、检查方式:采用不搞接待,直奔现场(实验室)的方式。实地查看后,填写记录表。

六、检查结果应用:

1、现场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直接反馈给系(部),督促限期整改。各系(部)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好整改记录。

2、发现安全问题较多,管理不善的实验室予以通报,并在年度教学工作考评中,扣减有关实验室制度建设及落实指标中的计分。

 

 

附件:秋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抽查表

序号

时间

抽查单位

1

9月3日上午

基础部、临床系

2

9月3日下午

口腔系、医技系

3

9月4日上午

药学系、中医系

4

9月4日下午

卫管系、健康管理系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