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技函〔2023〕80 号)及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为全面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学校整体安全稳定大局,现通知如下:
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实验室主任、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内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并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1日